签证申请即使表面条件相似,结果和审查时间也不一定相同。本文从日常入管实务出发,谈一谈我们所感受到的“运气因素”,以及如何尽量减少行政书士也难以预测的情况。
在办理入管业务时,我们经常听到客户这样说:
“我的朋友很轻松就拿到签证了,而且也没花太长时间。”
这种想法我们完全可以理解。身边的朋友在短时间内获批,自然会让人觉得:“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差不多轻松地拿到?”
但是,站在实务人员的角度,听到这句话时,有时会有些为难。
因为在留资格申请,并不是“朋友拿到了,所以我也能同样拿到”这么简单的事情。
即使朋友说“我当时很容易就拿到了”,实际上多数情况下,您并不会准确知道这位朋友当时到底向入管提交了哪些材料。
也许对方实际上提交了相当多的材料,也许公司方面事先做了充分准备,也有可能行政书士或公司负责人在本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,制作了大量说明资料。
因此,“我朋友当时很简单”这句话可以作为一种参考,但不能作为判断您这次申请难度的标准。
稍微说得直接一点,朋友的签证顺利获批,对那位朋友当然是好事,但并不能直接成为您这次申请的参考依据。
这就是入管实务的现实。
以前明明很容易,为什么最近变难了?
这也是我们经常被问到的问题。
“以前根本不需要这些材料。”“几年前很容易就批下来了。”“以前类似的内容也批过,为什么现在这么严格?”
这些疑问本身并没有错。
在实际的入管业务中,即使是同一种在留资格,不同时期所要求的说明程度、审查时关注的重点,也可能发生变化。
制度本身可能发生变化,审查运用也可能趋于严格。
过去没有被特别确认的事项,现在也可能被要求提交更详细的材料。
因此,“以前可以,所以现在也一定可以”并不成立。
在入管业务中,过去的成功案例当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,但并不是永久有效的“先例保证”。
尤其是与外国人接收有关的制度,容易受到社会形势、申请数量、不正申请案例、政策方针等多方面因素影响。
过去比较顺利的申请,几年后可能会被要求作出更详细的说明。这在入管实务中并不少见。
“看起来是同样的案件,为什么结果却不一样?”
长期办理入管业务后,会遇到一些让人产生疑问的案件:“为什么这一件直接获批,另一件却被要求补交材料?”
当然,现实中并不存在完全相同的两个案件。即使表面看起来很相似,细节条件也一定会有所不同。
但有时确实会出现:同一家公司、相似的学历、相似的工作内容、几乎同一时期提交申请。
结果却是一人很快获批,另一人收到追加材料通知。
在某个地方入管没有成为问题的说明,在另一个地方入管可能会被要求进一步详细说明。
这类情况在实务中确实存在。不同审查官所关注的重点也可能有所不同。
不同地方入管在申请数量、审查体制以及实际运用倾向方面,也可能存在一定差异。
作为行政机关,原则上当然应尽可能保持统一的判断。
但只要仍然是由人来审阅材料、由人来作出判断,就很难做到所有案件都完全机械化、完全一致地处理。
这正是申请人和行政书士有时会感到存在“运气因素”的地方。
即使是行政书士,也无法预测所有情况
委托行政书士,就一定能够获批——很遗憾,并不是这样。
我们能够做的,并不是决定入管是否许可,而是把可能降低获批机会的因素一个一个尽量减少。
办理大量入管案件后,我们遇到的不只是成功案例,也会遇到失败和难办的案例。
被要求追加材料的案件;审查时间远超预期的案件;原本认为没有问题的部分却被详细确认的案件;以及最终未获许可的案件。
这些经历在当时当然都是非常难受的。
但对于专业人士来说,重要的是不能用一句“运气不好”就结束复盘。
为什么会收到追加材料?入管对哪里产生了疑问?有没有本可以在申请前就说明清楚的地方?材料的呈现方式是否还能改进?下次再遇到类似案件时,还应增加哪些资料来降低风险?
这些问题都需要逐一检讨。
我们并不认为只有获批的案件才叫“经验”。相反,越是困难的案件、失败的案件,往往越是重要的实务经验。
如果只看成功案例,很容易形成“这个类型应该没问题”的思维定式。
经历过失败案例后,才会进一步意识到:“这里入管也可能会看。”“仅靠这份说明有时可能不够。”“在这种条件下,为稳妥起见,最好再补上这份材料。”
无法把“不可预测”降到零,但可以尽量减少
即使是行政书士,也无法100%预测入管的审查结果。
无论积累多少经验,有时仍然会遇到“没想到这个案件竟然会被问到这里”的情况。
但是,经验能够帮助我们减少这种“没想到”。
不能只积累过去的许可案例,也要积累不许可案例、追加材料案例以及长期审查案例。
持续关注制度修改,也关注最近哪些部分正在被更严格地确认。
即使是同一种在留资格,也会根据公司规模、行业、申请人的经历等情况调整说明方式。
通过这样的积累,可以一点一点减少那些连行政书士也难以预判的情况。
入管业务真正需要的,不是一句“绝对没问题”
对客户来说,最想听到的也许是:“没问题,一定能拿到。”
但是,我们认为,这句话不应该被轻易说出口。
入管业务会遇到制度变更、运用变更、审查官的判断,也会遇到不同地方入管之间让人感受到差异的情况,还可能出现预想之外的追加材料。
甚至有时,会出现连实务人员也无法完全解释原因的结果。
所以真正需要的,并不是没有根据的“没问题”。
而是同时利用过去的成功和失败经验,尽可能减少不可预测的因素。
我们认为,这才是办理入管业务的行政书士应当承担的工作。
三王行政书士法人在办理大量申请案件的过程中,不仅积累成功案例,也把审查难航、被要求追加材料、以及最终不许可的案件,当作重要的实务经验加以积累。
入管业务中,确实存在一些让人不得不感到“有运气成分”的部分。
但是,为了不让最终结果完全交给运气,我们会把能够做的准备尽可能全部做好。
这就是我们的基本态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