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不许可通知后,第一件事不应该是“把同一套材料稍微改一下再交”。应尽可能准确掌握问题所在,并区分究竟是可以补充证明的问题,还是原申请设计本身存在结构性困难。
首先听清楚不许可理由
如果有机会接受理由说明,应事先整理问题。不要只问“为什么不行”,而要尽量明确:是哪一个要件、哪一份资料、哪一个事实被认为有问题。
- 工作内容是否不属于该在留资格?
- 学历/专业与职务相关性是否不足?
- 公司事业实态、持续性是否被怀疑?
- 工作量、录用人数是否有疑问?
- 提交材料是否矛盾或不足?
- 再申请需要改变什么?
以“现场详细做笔记”为基本
政府机关内或面谈时能否录音,要遵守各机关的指示和实际运用。我们不会以“可以录音”为前提,而是详细记录“哪份资料被指出了什么问题”。
不许可理由大致可分为3类
- 证据不足型:事实本来存在,但证明不够。
- 设计不整合型:工作、学历、公司规模等没有咬合。
- 根本要件型:实际工作本身不属于该资格,单靠追加资料难以解决。
第1类可能通过补充资料再申请;第2类往往需要重新设计工作或雇佣体制;第3类不能简单认为“理由书写得更长就能过”。
明确与上次申请相比到底改变了什么
再申请时,应明确针对上次不许可理由补充、修改了什么。如果公司新增交易、职务改变、本人取得新资格、组织体制改善,也应按时间顺序说明。
被拒后速度固然重要,但比“赶快再交”更重要的是“不误读拒签理由”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