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用1名外国人与同一家公司同期录用5名、10名,并不是把一份材料复制几份那么简单。人数越多,审查中心越会转向公司:是否真的有这么多专业工作、谁来管理、在哪里工作。
没有公开的固定“人数上限”
技人国并没有公开“员工100人最多可以录用10名外国人”之类的一律人数标准。因此不能仅凭人数说“5人安全”“10人一定不许可”。但小规模公司短期集中录用大量专业外国人,实务上说明合理性的负担当然更大。
大量申请时,组织图会变得非常重要
如果10个人全部只写“海外营业”,仍然看不出实际工作结构。应说明谁是负责人、谁培训新人、每个人负责哪个市场/客户/商品、与既有员工如何分工,以及录用前后的人数变化。
- 各部门组织图与人数
- 直属上司、管理者
- 各申请人的负责国家、客户、商品
- 与既有员工的分工
- 录用前后的人员计划
办公室面积、座位也不能完全忽略
法律没有“技人国每人必须多少平方米”的标准,但如果说明要全职录用10人,实际办公室却只有几个座位,很容易对工作实态产生疑问。座位、电脑、会议空间、远程制度、出社频度都应与实际工作方式一致。
“大公司也招很多人”不能成为小公司的说明
大企业可能每年录用数百名新卒,但它们同时拥有多个部门、管理者和事业据点。这并不能直接证明小公司一次录用5名或10名外国专业人员同样合理。行业平均数字也不能拿来当“安全人数”。
我们在大量申请时会追加确认
根据案件,会确认组织图、座位图/布局、办公室照片、管理者经历、营业额与案件量、人件费计划、录用理由、每个人的职务分工、入职后研修计划等。
如果事业上确实需要10个人,正道是说明“为什么需要10个人”,而不是为了逃避说明而故意把申请拆开。
